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动态>>正文

关于做好2017级医学类专业学生基层医疗实践工作的通知

2020年06月12日 11:49    点击:[]

临床医学一系和临床医学二系:

临床实践教学是医学类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人才的质量。为了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培养合格的中医类专业临床人才,根据医学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医学类专业临床开展基层医疗实践工作,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组织管理:

医学生基层医疗实践活动是由学生利用暑假时间自行联系到基层医疗单位(如社区卫生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县区级二甲医院等)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临床实践活动。费用由学生自理,自行联系实践的学生可由教务办公室出具介绍信。

二、学生守则:

(一)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基层实践教学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基地的领导,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二)提高职业道德修养,树立高度责任感,严防各种差错事故,端正服务态度,视病人如亲人,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

(三)谦虚谨慎,吃苦耐劳,积极求学,不弄虚作假,不擅作主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开实践基地,不假公济私。爱护公物,讲究卫生,言谈文明,仪表端庄,衣冠整洁。

(五)在实践期间如犯错误,或工作中有过失,自己应主动检讨,及时、如实地向学校报告,虚心接受批评,服从处理。

三、学生职责:

(一)在带教老师指导下,了解基层实践教学活动基本流程。

(二)新病人(包括他科转来的病人)人院后,观察、学习带教老师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及功能检查等医疗活动。协助带教老师书写基础医疗文书,所写必须报经带教老师审核、签字,不得擅作主张。对病人及其家属介绍病情时,应按照带教老师的医嘱解说,不得擅自向病人泄露需要保密的病情、试验项目、治疗程序和预后等。病人需出院或转院,应协助带教老师办理好出院或转院手续。

(三)学生每天早晨应提前半小时进人病房,先行了解患者病情,再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对带教老师所管病床进行巡视检查,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参加科室医护交班会。

(四)爱护教学基地医院各种医疗、试验、教学仪器,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各种设备,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五)学习基本医疗操作技能,包括呼吸、脉搏、血压等的测定等技能。参加科内的有关病例分析、临床病理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学术报告以及相关的例会并认真记录。

(六)积极参加教学基地及所在科室的各种义务劳动,搞好科室卫生,帮助带教老师做好日常工作,妥善处理好与带教老师的关系。

(七)认真做好实践小结,勤做学习笔记,同学之间加强交流,促进互相提升。

(八)努力按要求完成实践计划,初步了解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等在临床的应用方法,锻炼科学思维方法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请假及违纪处理规定

实践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需经基层实践基地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假期到期应按时返回所在实践基地,并及时到基地领导销假,逾期和不合格均按缺勤处理。学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则认定其参与基层医疗实践活动不合格:

1、基层医疗实践未满规定时间或无故缺勤;

2、未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基层医疗实践活动;

3、经基层实践基地考核为不合格;

4、实践期间有违纪现象;

5、实践期间受到患者或患者家属举报;

6、基层实践基地认定为不合格。

五、实践生住宿管理制度

自行联系实践的学生应住自己家或是安全可靠的亲友家中,并将父母或亲友出示的书面证明交辅导员存档,保证住宿环境安全。所有学生都不允许租房外宿,如有违反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学生个人承但,学校和教学基地概不负责。

六、其它注意事项

1、实践期间学生必须妥善处理实践基地人员的关系,注意树立江中科院学子的良好形象,维护学校和实践基地的声誉。

2、实践学生自身应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严禁到江河游泳,不得参与赌博,不准酗酒,不准到社会上舞厅、夜总会等场所活动,如有违反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学生个人承担,学校和教学基地概不负责。

3、实践期间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营业性活动。

4、考虑所有费用由学生自理,实践教学基地尽量生源地。

5、严格遵守教学基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按照教学基地规定的身份检查、消毒等程序进入教学基地。

附件:

1.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医学类专业学生基层医疗实践鉴定表

2.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医学类专业学生基层医疗实践报告表

教务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